贵州首例皇冠轿车被撞获赔“贬值费”
价值几十余万元的皇冠车发生交通事故,虽然车已修好,但车主曾某认为此车因此而贬值,起诉到法院,索要车辆贬值费。目前,这起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车辆贬值费案在法院尘埃落定。
去年,原告曾某驾驶的一辆皇冠汽车,在洗车场汽车的过程中被某酒店所属洗车场员工驾驶的汽车迎面撞上,导致两辆车都毁损。
事发后,皇冠车经修理花去了两万余元。皇冠车主曾某认为,这次事故使皇冠车遭受贬值,并经有关机关评估了贬值费。
贵阳市乌当区法院一审认为,原告的车辆由于受到损害,虽然已得到修理,但很难完全恢复到事故前此车具有的性能、规格、安全性等要求。而且,在汽车交易市场上,对于发生过交通事故的车辆,显然估价比无事故车辆要低。在法律上,这一价值的差额应该属于民法的损失范畴,受害人的权益应该得到保护。所以,贵阳市乌当区法院一审判决,支持曾某车辆贬值费的诉请。
据了解,此案是贵州首例车主索赔车辆贬值费案。目前,此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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